各党总支: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有关部署安排,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新一轮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数量:3人。
二、人员条件
从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工作作风实、具备履职身体条件的人员中选派,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驻村工作,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派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是副处长以上或相应职级层级的干部。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驻村工作队员应当优先考虑是中共党员。
鼓励已退出领导岗位、尚未正式退休或退休三年以内,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选派。
三、选派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报名人员填写《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报名登记表》(附件1),各党总支推荐初步人选(在《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报名登记表》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21年3月17日前报学校组织人事处311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报学校党委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报名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