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6日 15:16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决定表彰100名湖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00名湖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00个湖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校最多可以推荐湖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名、湖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以不推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群众广泛赞誉。一般应具有市州教育系统或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近3年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以上考核优秀等级。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学校党总支、党支部。一般应具有市州教育系统或高校级及以上荣誉基础,或者党组织中有若干获得市州教育系统或高校级及以上荣誉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党员,近3年至少有1次以上获评校级标杆(先进)党总支或样板(先进)党支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总支把关作用,确保人选高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严格推荐程序。各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意见,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同时听取纪检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统筹结构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列入推荐对象。曾被授予全国、全省或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推荐授予全省教育系统的荣誉称号。已离退休党员可以推荐。

、材料报送

请各党总支将湖南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和审批表,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312办公室,其他材料党委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推荐和审批表及有关填表说明见附件。联系电话:0731-82804496。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26日

上一条:2022-长期-44 关于举办2022年普通高校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