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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办理就业落户流程

2011年06月10日 01:19  点击:[]

一 、回国前,在所在国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以加拿大为例)

1、对申请者的要求

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完成学业并取得本专科以上学历、学位的的学生,以及完成进修、合作研究任务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已决定回国工作;

已在使馆教育处的网站上登记注册;

须提供以下材料:

a.《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请网上下载);

b. 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c. 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的原件,进修、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人员请提供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或者合作导师的证明信;

d.学生证复印件;

e.写明回邮地址并附上贴有足够邮资的的回邮信封

 

2、将上述材料邮寄或递送至大使馆教育处,等待申请完成。

 

二、回国后,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或点击此处链接;(建议回国后马上办理此证,以便及时提供用人单位所需的《就业介绍信》)

 

三、确定就业单位后,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就业落户栏目,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基本要求及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一式两份,有效期为60天。领证后应及时将证件交给所在就业单位人事处存档。

   

温馨提示:

办理就业落户的留学生需要提前在中国留学网上登陆/注册,方可办理该业务。

上一条: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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